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安建筑公司)成立于1983年,于2017年由区住建局划入经发集团。通过经发集团的优化管理与优良资源推动,宁安建筑公司现已成为一家实力过硬且前景广阔的建筑企业,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且已基本具备新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资格。
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相关职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义务,遵守国有企业工作纪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明细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有犯罪记录的;
4、短期内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岗位职责、经验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三、报名渠道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或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如:学历、学位、岗位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以附件方式打包投递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名字-联系方式”(如:项目经理-张三-13812345678),或投递纸质材料至咸安区经发集团人力资源部。
投递邮箱:xajfjt2021@126.com
报名地址:咸安区银桂路186号咸安经发集团306室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715-8688133(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四、时间安排
1、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17:30截止。
2、资格审查及审核通过通知:2021年11月29日9:00至11月30日17:30。
3、笔试:2021年12月3日 9:00-11:00。
4、面试:笔试结束后一周内通知。
五、录用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应聘者总成绩。
(二)体检、考察
1、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考察人选。
2、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本次招聘秉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如相关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无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人员递补的,则该岗位人员空缺,延后再招。
(三)聘用
通过体检、考察的人员,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未按照单位指定时间报到,或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薪资待遇
(一)一经录用,与宁安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二)为职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享受各项传统节日、生日、文体活动、定期体检等福利;
(三)薪酬按照宁安建筑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七、附件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咸安经发集团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688178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