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年底,3000万元2007中关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获得成功,发行首日即告售罄,主承销商不得不从网下回拨网上5000万元份额,显示投资者高度认同这类集合债券。在此之前一个月发行的10亿元2007年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同样受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追捧。两只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成功发行,为今后中小企业债市融资开创了新局面。
对比这两只债券,可以发现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模式基本明确。其一是统一组织、申请及冠名,其二是分别负债,其三是统一担保,其四是集合发行。
具体而言,就是由一家机构作为牵头人,负责牵头组织、协调集合债券发行及后续管理事宜,包括督促各发债主体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等,集合债券统一冠名,并向监管机构统一提出发行申请,各发行人以其融资金额分别承担债务,债项集合在一起向社会公开发行,并由相关机构统一对集合债券担保,提升信用等级。
这一模式的优点在于解决中小企业信用差、融资规模小而发债成本高的难题,能够充分发挥规模效应,降低融资成本。从集合债券利率看,“07深中小债”为年利率5.7%,“07中关村债”为年利率6.68%,均低于目前的一年期贷款利率。
从集合债券牵头人角色看,多由政府部门或有政府背景的机构担当,显示政府推动是中小企业发债融资的关键推动力。如“07深中小债”的牵头人为深圳市贸易工业局,下属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07中关村债”的牵头人则是北京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其背后是有着政府背景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在两只集合债券的发行中,国家开发银行的作用至关重要。这家银行担任了“07深中小债”的主承销商和担保人,而在“07中关村债”中,这家银行授权其下属营业部提供再担保,从而有效提升了投资者对集合债券的信心,减小了债券偿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