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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种植业污染治理二期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来源: | 编辑:xaggzy | 发布时间: 2017-12-29 | 175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咸安区招2017第69

一、招标概况

    梁子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种植业污染治理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于 2017 12 4 日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 2017 12 28 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 (开标地点)开标,并于 2017 12 28 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梁子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梁子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种植业污染治理二期工程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宏博盛世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惠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路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2511569.38

2496011.19

2509800.10

质量目标(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有效

有效

有效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有效

有效

有效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代浩

242131323584

熊波

242151653886

汪亚运

242151772004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竹溪县水生态试点工程2016年竹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

枣阳市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工程建设项目(吴店镇片区)第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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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7 12 29 17 时至2018 1 5 17 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 人:梁子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 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1872776343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咸安区金桂路46          

   人: 陈女士           

电话(传真): 0715-8312199    

3.行业主管部门咸宁市咸安区环境保护局

   址:咸安区金桂路6

联 系 人:黄局长

电话(传真):18171861799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传真):0715--806831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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