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安区招2017第69号
一、招标概况
梁子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种植业污染治理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于 2017 年 12 月4 日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 2017 年 12 月 28 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 (开标地点)开标,并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梁子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梁子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种植业污染治理二期工程 |
|||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宏博盛世建设有限公司 |
湖北惠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路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2511569.38元 |
2496011.19元 |
2509800.10元 |
|
质量目标(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
有效 |
有效 |
有效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
有效 |
有效 |
有效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代浩 鄂242131323584 |
熊波 鄂242151653886 |
汪亚运 鄂242151772004 |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竹溪县水生态试点工程2016年竹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 |
枣阳市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工程建设项目(吴店镇片区)第一标段; |
武穴市2016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专项美丽乡村统筹整合项目四标段;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7 年 12 月 29 日 17 时至2018 年 1 月 5 日 17 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 人:梁子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 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1872776343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咸安区金桂路46号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话(传真): 0715-8312199
3.行业主管部门:咸宁市咸安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咸安区金桂路6号
联 系 人:黄局长
电话(传真):18171861799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传真):0715--806831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17 年 12 月 29 日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咸安经发集团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688178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6号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