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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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xia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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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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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政办函〔2017〕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
为加快推进咸安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5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