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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让G(2017)33-3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来源: | 编辑:xnxact | 发布时间: 2017-10-19 | 135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咸安区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G2017)33-3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各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地块编号

G(2017)33

G(2017)34

G(2017)35

G(2017)36

宗地位置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园内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园内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园内

咸安区汀泗桥镇林场

宗地面积()

15068.22

(22.6)

38961.6

(58.4)

27325.61

(41)

23526.37

(35.3)

主要规划指标

  容积率

1.0

1.0≤容积率≤1.6

1.0

1.0

 建筑密度

40%

45%

40%

40%

 建筑高度

-

-

-

-

 建筑层数

-

-

-

-

 绿 地 率

15%

25%

15%

15%

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

商服用地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出让年限

工业50

商服40

工业50

工业50

履约保证金

60万元

500万元

100万元

80万元

挂牌起始价

268万元

2459万元

487万元

377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应明确联合竞买所涉及的企业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领取竞买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1019日至20171117日到咸安区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报名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帐为准),索取有关竞买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1117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咸安区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将在20171117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其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咸安区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对本次挂牌出让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六、挂牌交易时间和地点

G201733-36号宗地的挂牌交易时间从201711118时至2017112110时并于2017112110时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财政局附三楼)举行挂牌现场会。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见咸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201733-36号挂牌出让文件。

联 系 人:  周主任    联系电话:13907248777      0715-8386569

收款单位: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农行咸安区南山支行    

  号:685201040007151

咸安区国土资源局

201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