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二十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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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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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政办发〔2017〕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十八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十七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成立电力等2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盛文军 区 长
副主任:郑奇明 常务副区长
陈志华 区委常委、副区长
何琼珍 副区长
王 宇 副区长
卢卫军 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陈 伟 副区长
董 明 副区长
吴长勇 区政府党组成员
吴清平 区政府党组成员
陈 娟 区政府党组成员、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周和平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主任、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成 员:李 斌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郭 军 区人武部部长
陈 政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谭辉龙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 靖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国桥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包 勇 区编办主任
罗继红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娟文 团区委书记
陈清淦 区发改局局长
石深华 区经信局局长
王元宏 区教育局局长
董国兵 区科技局局长
洪声耀 区财政局局长
黄定槐 区人社局局长
陈 涛 区环保局局长
周文平 区住建局局长
田海湖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浩业 区水利局局长
王 勇 区农业局局长
李志强 区文体新局局长
陈斌洋 区卫计局局长
刘伍寿 区林业局局长
朱宗德 区安监局局长
聂选明 区食药监局局长
钱 坤 区粮食局局长
杨大平 区商务局局长
寇 红 区旅游局局长
李治文 区供销社党组书记
贾 琴 咸安商贸物流区管委会主任
洪大桥 区畜牧局局长
葛文斌 区水产局局长
梁世宏 区农机局局长
杨 洪 区工商局局长
陈 伟 区质监局局长
李 伟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徐 斌 区房产分局局长
曾卫海 区烟草局局长
徐盛斌 区司法局局长
涂纳新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荣林 区公安局副局长
王华冰 区国土局副局长
钱方庆 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李志军 咸安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超光 区电信公司经理
金汉才 市交警二大队大队长
郑飞跃 市交警三大队大队长
刘海武 市交警四大队大队长
刘 略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区政府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战线的安全生产工作,董明同志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工作,吴长勇同志负责区安委会日常工作。
区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区安监局,朱宗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区安监局工会主席刘纯兵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夏亚平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董 明 副区长
主 任:石深华 区经信局局长
副 主 任:李志军 咸安供电公司经理
郑 俊 区经信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郑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吴长勇 区政府党组成员
主 任:朱宗德 区安监局局长
副 主 任:张建平 区经信局副局长
刘荣林 区公安局副局长
王华冰 区国土局副局长
陈清国 区安监局副局长
李向红 区安监局副局长
刘纯兵 区安监局工会主席
周琼英 区供销社工会主席
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陈清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向红、刘纯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卢卫军 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主 任:刘荣林 区公安局副局长
副 主 任:张建平 区经信局副局长
张丛国 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张丛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董 明 副区长
主 任:陈 伟 区质监局局长
副 主 任:樊 辉 区质监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樊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卢卫军 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主 任:田海湖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 主 任:王 刚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余晓林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运管所所长
郑飞跃 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金汉才 市交警二大队大队长
刘海武 市交警四大队大队长
艾启明 区交通物流发展局局长
余道继 区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
樊军保 区公路管理局局长
吴立俊 区永安客运中心站站长
肖忠习 区交通运输局安全股股长
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王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卢卫军 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主 任:徐志刚 区公安局副局长
副 主 任:刘 略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刘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 伟 副区长
主 任:周文平 区住建局局长
副 主 任:周 华 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 刚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永红 区防汛办副主任
危炳炎 区建工处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建工处,周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乡镇液化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 伟 副区长
主 任:周文平 区住建局局长
副 主 任:陈克农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
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陈克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董 明 副区长
主 任:石深华 区经信局局长
副 主 任:钱方庆 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张建平 区经信局副局长
陈清国 区安监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张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文体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何琼珍 副区长
主 任:李志强 区文体新局局长
副 主 任:曾爱民 区文体新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文体新局,曾爱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教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何琼珍 副区长
主 任:王元宏 区教育局局长
副 主 任:何宏辉 区教育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何宏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卫生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何琼珍 副区长
主 任:陈斌洋 区卫计局局长
副 主 任:朱钢铁 区卫计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朱钢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郑奇明 常务副区长
主 任:陈清淦 区发改局局长
副 主 任:聂拥军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节能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聂拥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 伟 副区长
主 任:寇 红 区旅游局局长
副 主 任:余 军 区旅游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余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五)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吴清平 区政府党组成员
主 任:杨大平 区商务局局长
副 主 任:钱 坤 区粮食局局长
贾 琴 咸安商贸物流区管委会主任
杨 洪 区工商局局长
成 员:樊后柱 区商务局副局长
毛祥宏 区粮食局工会主席
刘 尧 咸安商贸物流区管委会副主任
章荣武 区工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樊后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六)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 伟 副区长
主 任:李 平 区政协副主席、区国土局局长
副 主 任:王华冰 区国土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局,王华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何琼珍 副区长
主 任:聂选明 区食药监局局长
副 主 任:柴 文 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食药监局,柴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八)农业(农机、水产、畜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王 宇 副区长
主 任:王 勇 区农业局局长
副 主 任:洪大桥 区畜牧局局长
葛文斌 区水产局局长
梁世宏 区农机局局长
成 员:陈 艳 区农业局副局长
王生仁 区畜牧局副局长
施烈峰 区水产局副局长
何业志 区农机局总工程师
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陈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九)林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王 宇 副区长
主 任:刘伍寿 区林业局局长
副 主 任:赵新大 区林业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赵新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水利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王 宇 副区长
主 任:张浩业 区水利局局长
副 主 任:徐永红 区防汛办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徐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每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明确若干名干部和本行业专家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由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自行确定,同时明确专委会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另行制定。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