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REGULATIONS
咸安网挂G[2018]17-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国土资源局定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13日,在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咸安网挂G(2018)17-1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咸宁市咸安区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简介(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地块编号 |
网挂G(2018)17 |
网挂G(2018)18 |
|
宗地位置 |
咸安区官埠桥镇张公庙村 |
咸安区107国道北侧 |
|
宗地面积(㎡) |
30604.37(45.9亩) |
3461.64(5.19亩) |
|
主要规划指标 |
容积率 |
≥1.0 |
≤1.0 |
建筑系数 |
≥40% |
≤30% |
|
建筑高度 |
- |
- |
|
建筑层数 |
- |
- |
|
绿地率 |
≤15% |
- |
|
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 |
商业用地 |
|
出让年限 |
工业50年 |
商业40年 |
|
履约保证金 |
150万元 |
100万元 |
|
挂牌起始价 |
487万元 |
442万元 |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应明确联合竞投所涉及的企业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操作说明》和《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人可登录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39.108.3/GTJY_HBXN/#)查询。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13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参加竞买。
六、本次网上挂牌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下午17时,网上报价时间为2018年7月7日上午8时到2018年7月17日上午10时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咸安区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八、如果在使用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钱女士 0715-8386569
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周女士 15971562219
咸安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5日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咸安经发集团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688178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