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走深走实,5月8日下午,恒辉公司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暨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员工法治意识与廉洁自律意识。

此次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点条文,聚焦恒辉公司实际,具体学习了条例内容:
1.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百零三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等应当履行诚信义务(第一百八十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等组织应当在民事活动中诚实守信、平等协商,不得滥用权力或影响交易公平。
3.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第九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权压人、以强凌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活动还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恒辉公司朱静娴、刘茜同志在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条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公司领导围绕依法治企、廉洁履职开展交流,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恒辉公司将以学促行,以行促效,持续推动法纪教育常态化,把民法典学习与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紧密结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努力打造一支知法守法、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