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经发集团公开招聘财务总监公告》的规定,经资格审查、面试(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现将区经发集团拟录用财务总监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综合成绩 | 现工作单位 |
高胜旗 | 男 | 90.8 | 湖北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16日。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区经发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举报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提倡实名举报,以方便核查。
举报电话:0715-8333032
来信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6号咸安经发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