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QS-2023ZC-03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第二期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中标结果公告关于“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文件标准的47%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2900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修改为:按计价格【2002】1980文件标准的47%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2900元,由招标人在招标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招标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从中标人承销费中扣除。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咏晴
电 话 :15271259080
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徐工
电 话 :1562993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