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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国道停车场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 | 作者:xnxact | 发布时间: 2023-10-20 | 1721 次浏览 | 分享到:

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咸宁市咸安区城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107国道停车场工程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107国道停车场工程

2、项目编号:HBST-2023CS-0922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107国道停车场工程及相关设施敷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采购预算:3384302.86元(同最高限价)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1、公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咸安经发集团

2、公布日期:2023年10月8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鸿运致胜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正街紫阳天玺商住小区(一期)第二幢1层19商号房(077)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叁拾柒万壹仟贰佰柒拾玖元(小写:3371279.00元)

 浮 率:0.51%

项目经理:朱芩

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鄂242182008281

期:90日历天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10-20

2、评审地点: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徐杨国辉潘冬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48%计取。

2、收费金额:12767.00

七、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咸安经发集团网》http://www.xnxact.com/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893760909@qq.com。

2.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宁市咸安区城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区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联系人:李女士

话:1867150080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泉源路与书台街交叉口52号

人:

联系电话:1990724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