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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投标 TENDER PURCH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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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双溪桥镇G351国道边永发采石场岩石裸露边坡生态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 | 作者:xnxact | 发布时间: 2025-02-28 | 256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目编号

ZHZB-HBXN-2024-12

、项目名称

咸安区双溪桥镇G351国道边永发采石场岩石裸露边坡生态修复工程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君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39号(咸宁国际大厦)1幢2单元11层1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下浮率1.8%

工程

名称:咸安区双溪桥镇G351国道边永发采石场岩石裸露边坡生态修复工程

施工范围:永发采石场岩石裸露边坡生态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王国良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242151657296

、评审专家名单

章波(组长)陈琼石教骏

、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2-28

2、评审地点: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01室(咸安区银桂路186号5楼)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最终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文件标准的48.6%确定。以上费用包含6%税费。超过期限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人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体名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咸安经发集团网(http://www.xnxact.com/)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咸安区桂裕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双峰路9号

人:郑女士

    话:13307244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众合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余佐村铂金公馆1单元26楼2607号

  人:李寰

联系方式:131774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