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TENDER PURCHASE
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2023年第二期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HBQS-2023ZC-035】
(二)项目名称:2023年第二期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费率为承销费率不超过实际发行债券融资规模的0.85%,报价为承销费,报价含报价含本次债券主承销费、律师费、招标代理费、评级费(如有)、可研机构费用(如有)、除审计报告外的其他审计机构费用、上市登记相关费用(具体以上市登记机构出具的相关缴费文件或登记系统截图为准)等相关费用。
(四)发行规模:人民币12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监管机构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担任2023年第二期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发行不超过12亿元,设定融资方案,组织项目工作组,制作申报材料(此项已包含推荐可研机构、审计机构、信用评级和律师事务所等工作)并组建承销团进行市场询价,刊登发行公告、市场宣传、债券销售等全过程服务。
(六)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
(七)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
2、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无需附注)复印件并盖章)
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并盖章);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23年 10 月 25 日至2023年10月 30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3、方式: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资料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业务许可证(资料缺一不可,未作要求的其他资料无需提供),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申请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可简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的①+②+③项资料加盖企业鲜章后,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249485128@qq.com,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该工作人员会将报名登记表和缴纳报名费方式发送至提交报名资料的邮箱中;申请人将填写完成后的报名登记表(发送到邮箱249485128@qq.com)和缴纳报名费后(转账时应备注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可简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会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发送至申请人报名时注明的邮箱中。(上述邮件的时效性以收到申请人完整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200(元)。
1 、开始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3 、地点: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
1 、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公告媒介: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xnxact.com/(咸安经发集团网)。
联 系 人:黄咏晴
电 话:15271259080
代理机构: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工
电话/传真:1562993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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