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TENDER PURCHASE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咸安区“两湖”流域EOD项目咨询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BYHX-2023QCT-003
2. 项目名称:咸安区“两湖”流域EOD项目咨询服务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人民币105万元整
5. 最高限价:人民币105万元整
6.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第五章“合同文本格式”
7.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 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专业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参加的,应提供联合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
3.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获取时须提供)]。不具备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证明文件),如法人登记证书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2日08时30分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00分
3. 地点: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01会议室(咸安区银桂路186号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来源:通过发布《招标公告》公开邀请投标人参与投标,发布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咸安经发集团网(http://www.xnxact.com/)。
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上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区银桂路186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715-872780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
联系方式:0715-890995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07240958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咸安经发集团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688178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