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山107国道拆迁还建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于2023年8月28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XNZHZCX-[2023]022
二、项目名称:绿山107国道拆迁还建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采购内容: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咸安经发集团网
公告时段: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11日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8月28日
评标地点: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01室(咸安区银桂路186号5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石刚、王芳(组长)、徐世利、郑曙辉、石教骏
六、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咸宁中天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085000.00元(下浮率为:3.12%)
工期:100日历天
中标人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车站路120号
七、成交通知书领取地点: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89号)
八、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文件标准的50%(含6%增值税,如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出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方有权在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扣减相应的税差),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1.225(万元)
十、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湖北省财政厅鄂财函【2016】309号文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至邮箱1282556955@qq.com,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招标人,同时未取得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一、联系事项:
招标人: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柯女士
电话:1597248829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咸宁征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89号(咸安区司法局旁)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1550203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