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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16)08-09号
来源: | 编辑:xnxact | 发布时间: 2016-01-23 | 1523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16)08-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咸安区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G(2016)08-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各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地块编号

G(2016)08

G(2016)09

宗地位置

咸安区咸潘公路东侧

咸安区沿河路

宗地面积(㎡)

2319.37(3.48亩)

746(1.12亩)

主要规划指标

  容积率

1.0

1.0容积率4.7

 建筑密度

30%

30%

 建筑高度

-

-

 建筑层数

-

-

 绿 地 率

-

25%

规划用途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出让年限

商服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履约保证金

100万元

46万元

挂牌起始价

325万元

153.3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应明确联合竞买所涉及的企业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领取竞买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元月23日至2016年2月29日(春节顺延)到咸安区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报名登记、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帐为准),索取有关竞买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咸安区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2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其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咸安区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对本次挂牌出让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六、挂牌交易时间和地点

G(2016)08-09号宗地的挂牌交易时间从2016年2月21日8时至2016年元月3日3时并于2016年3月3日10时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财政局附三楼)举行挂牌现场会。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公告如有不详之处见咸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G(2016)08-09号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 人:  周主任    联系电话:13907248777      0715-8386569

开户单位: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农行咸安区南山支行    

帐号:685201040007151

咸安区国土资源局          

2016年元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