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咸安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孵化园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原文件中“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中,采购内容“智能制造孵化园一期地块占地面积约6.3万㎡”现澄清修改为“一、智能制造孵化园一期地块占地面积约8.98万㎡”。未提及内容仍按原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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