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类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2025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类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控制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类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在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服务类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采购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供应商服务类别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服务类采购对象。本办法适用单项合同标的服务费在40万元以下的中介服务。
第四条 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以下供应商服务类别:
(一)工程造价咨询类;
(二)招标代理类;
(三)工程监理类;
第三章 征集入围供应商
第五条 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廉洁、诚实信用和讲求绩效原则。
第六条 征集入围供应商的程序:
(一)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
(二)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封闭式框架协议,约定主要的合同条款。
第四章 入围供应商管理
第七条 入围供应商征集每次有效期为二年,期满后重新组织。在确定各类入围供应商时,淘汰比例不低于投标供应商数量的20%,且工程监理类不高于10家、招标代理类不高于20家、造价咨询类不高于30家,各类确定入围的供应商低于2家的则取消该类。采购人根据中标建议名单,按照评标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入围供应商的位次序号。
第八条 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相应服务资质(如有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因业务质量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
(七)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接受检查;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供应商实际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法人代表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公司只能参与其中两类供应商框架协议投标。
第九条 建立入围供应商执业服务评价机制和清退机制。重点对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等指标进行评价。
执业服务评价按“一次一评”的方式,由业务需求部门(单位)在成交供应商执业服务完成后7日内,对成交供应商的执业服务进行评价(见附件1《成交供应商执业服务评价标准》),并将评价材料报集团审计部备案和评价。评价结论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同一成交供应商的执业服务评价为“不合格”等次一次或“基本合格”等次累计两次的,集团审计部将清退该供应商相对应类别的入围供应商资格。
(二)对入围供应商实行末尾30%的淘汰机制。依据“一次一评”中的评价结论分数,对本轮执业服务评价分数从高到低,实现末尾淘汰30%的供应商,淘汰供应商取消轮候资格。
(三)根据库内中介供应商出具的成果或结论,后续由经发集团审计部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对服务成果经查实存在重大偏差的或造成资金损失风险的供应商录入集团黑名单。
第十条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六)提供的服务成果经认定存在较大偏离;
(七)违反供应商资格条件,被发现存在关联公司参与投标或入围;
(八)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十一条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程序:
(一)业务需求部门(单位)提交采购方案(见附件2《服务类供应商采购方案》)。采购方案主要包括需求项目、需求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方式等。
(二)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对方案进行审批。
(三)业务需求部门(单位)根据方案审批的采购方式,采用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方式中相对应的一种选定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
(四)合同标的服务费在10万元以下的,采取直接选定或顺序轮候方式选定成交供应商。顺序轮候方式是按照入围供应商的位次序号依次选定,同一轮次中已通过二次竞价和直接选定方式选定过的入围供应商将跳过。特殊或应急项目采取直接选定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直接选定方式仅限于特殊或应急项目,业务需求部门(单位)书面说明相关理由经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并报集团纪检办备案。
(五)合同标的服务费在1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采取二次竞价方式选定成交供应商。原则每次应当邀请五家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入围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不足五家以上的,以该服务类别的入围供应商数为准。按照入围序号对应的供应商名单,跳过本轮已轮候成交和已竞价成交的供应商,按入围序号中本轮未成交供应商依次顺延五家进行竞价,后续竞价以此类推。二次竞价方式是在竞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下,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次竞价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由业务需求部门(单位)提交采购方案逐级报批,采购方案需具备需求项目、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即总价控制价/费率控制价)、采购方式、项目建设规模、密封询价报价函拆封时间地点等完整信息。集团审计部负责确定参与项目二次竞价的相应类别的中介服务单位范围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批后,发出询价邀请函,由业务需求部门(单位)联合集团审计部,按照采购方案中的密封询价报价函拆封时间、地点实施二次竞价流程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全程监控摄像存档,审计部逐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六)集团内部业务直接发包选定的服务供应商按集团内部服务业务委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服务费标的额在40万元及以上或未列入框架协议入围类别的中介服务,委托程序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 成交供应商服务取费标准
第十三条 成交供应商服务取费标准遵循市场化和相关指导价与当地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四条 成交供应商服务取费标准以现行或原国家收费标准、行业收费标准或省级收费标准为指导,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服务项目的规模、难易程度综合确定公司的取费标准(见附件3《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类供应商服务取费标准》)。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中,业务需求部门(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七章 明确责任主体
第十六条 业务需求部门(单位)是采购方案和成交供应商选定的责任主体。
第十七条 集团审计部对采购方案进行指导、审核和备案。
第十八条 集团审计部是入围供应商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八章 服务的验收
第十九条 业务需求部门(单位)应组织对成交供应商履约的验收,根据采购合同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章 追责问责
第二十条 工作人员在入围供应商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涉及上级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指定的服务供应商或融资及配套服务、法律、财会等顾问服务或本制度中介类别外的非工程类中介服务采购,可另行确定委托方式及费用标准,制定相应的专项采购方案按程序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进行采购,同时报集团纪检办备案。
第二十三条 中介机构服务费的合同价格依据国家收费标准、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中介服务费取费比率并结合经发集团实际情况、委托项目的规模难易程度综合确定。中介机构服务费合同价格的取费比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政府印发的咸政办发〔2018〕19号文中关于中介服务费取费比率。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未提及中介机构服务费按照相应国家标准及咸宁市政府标准,参照上述方式协商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国家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2023年1月6日印发实施的《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类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如有与集团或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冲突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成交供应商执业服务评价标准
2.服务类供应商采购方案
3.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类
供应商取费标准
附件1 | ||||||||
(造价咨询类)成交供应商执业服务评价标准 | ||||||||
评价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序号 | 考核维度 | 考核指标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业务需求单位评价得分 | 集团审计部评价得分 | 扣分原因 | |
1 | 工作成果质量 | 40分 | ||||||
准确性 | 计算过程、工程量、套价、费率等无错误。每发现一处错误,根据严重程度扣2-5分。 | 20分 | ||||||
完整性 | 报告、成果文件内容齐全,格式规范,签章完备。 | 10分 | ||||||
规范性 | 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合同约定。存在违规操作,本项不得分。 | 10分 | ||||||
2 | 过程服务与控制 | 30分 | ||||||
进度控制 | 按时提交各阶段成果,无因咨询方原因导致的延误。每延误一次扣3-5分。 | 10分 | ||||||
投资控制 | 提出的优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效节约投资,或审减金额合理、依据充分。因咨询方原因导致成本超支,扣5-10分。 | 10分 | ||||||
合规与风险控制 | 能及时识别并预警造价风险,提出专业建议。 | 5分 | ||||||
资料管理 | 过程资料(计算书、图纸、变更、会议纪要等)收集齐全、整理有序、归档及时。资料混乱或缺失,扣2-5分。 | 5分 | ||||||
3 | 人员配置与沟通 | 20分 | ||||||
团队稳定性 | 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在服务期内保持稳定。 | 5分 | ||||||
人员专业能力 | 团队成员熟悉项目、业务精湛、能有效解决复杂问题。 | 8分 | ||||||
沟通与响应 | 主动沟通,响应及时(如24小时内回复),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沟通不畅、响应迟缓、态度消极,每次扣2-4分。 | 7分 | ||||||
4 | 职业道德与附加价值 | 10分 | ||||||
职业操守 | 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保守秘密。有任何不诚信或舞弊行为,本项得0分,并视为重大违约。 | 5分 | ||||||
主动性及附加值 | 能主动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超出合同约定的增值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加分(1-5分)。 | 5分 | ||||||
总分 | _____分 | 考核等级 | ☐优良(90-100)☐合格(70-89)☐基本合格(60-79) | |||||
考核单位(业务需求单位)意见: | 集团审计部意见: | |||||||
造价咨询类评价说明: | ||||||||
1.权重调整:评价总分实行百分制,委托单位评价分值权重占比40%,集团审计部评价分值权重占比60%。委托单位可结合项目类型和阶段特点在总分100分不变的前提下微调权重。如可在主体施工阶段,适当提高“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权重;在收尾阶段,适当提高“进度控制”和“组织协调”权重。 | ||||||||
2.证据说话:考核请业务需求单位项目负责人基于日常的《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成果文件审核记录等客观证据评价打分。 | ||||||||
附件1 | ||||||||
(招标代理类)成交供应商执业服务评价标准 | ||||||||
评价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序号 | 考核维度 | 考核指标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业务需求单位评价得分 | 集团审计部评价得分 | 扣分原因 | |
1 | 招标策划与文件质量 | 30分 | ||||||
招标方案策划 | 能结合项目特点提出专业、合理的招标方式、承包模式、标段划分、评分标准及计价模式等建议;策划不当一项,扣2分。 | 10分 | ||||||
招标文件编制质量 | 文件内容完整、严谨,条款清晰,无歧义、无错漏。符合法规及项目实际。发现重要条款缺失、前后矛盾或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每处扣3-5分。 | 15分 | ||||||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质量 | (如有)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准确、无漏项,控制价编制依据充分、合理。因清单或控制价错误引发重大争议或索赔,本项不得分。 | 5分 | ||||||
2 | 招标过程组织与效率 | 30分 | ||||||
流程规范性与时效性 | 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发布公告、发售文件、组织答疑、开标评标等,无因代理方原因导致的流程延误。每发生一次延误扣3分。 | 10分 | ||||||
开标、评标组织 | 开标场地布置熟悉,开标程序规范,评标现场组织有序,服务周到,能高效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现场混乱或准备不足,扣3-5分。 | 10分 | ||||||
质疑处理 | 对投标人的质疑响应及时、答复专业、依据充分,能有效化解矛盾。因答复不当引发投诉或升级,每次扣5分。 | 10分 | ||||||
3 | 服务协调与沟通 | 20分 | ||||||
沟通主动性及响应 | 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及时汇报进展和问题,响应迅速。沟通不及时、被动等待,扣3-5分。 | 10分 | ||||||
政策法规专业性 | 熟悉最新招投标法律法规,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的合规性咨询和建议。因专业知识欠缺导致工作失误,扣3-5分。 | 5分 | ||||||
团队配置与稳定性 |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经验丰富、稳定。未经同意更换负责人,扣3分;团队能力明显不足,扣2-5分。 | 5分 | ||||||
4 | 成果文件与资料管理 | 15分 | ||||||
成果文件完整性 | 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报告、合同等成果文件齐全、规范。文件缺失或签章不齐,每项扣2分。 | 8分 | ||||||
4.2资料归档与移交 | 全过程招投标资料(包括纸质、电子版)收集齐全、整理有序、移交及时。资料混乱或移交延误,扣2-5分。 | 7分 | ||||||
5 | 招标效果与职业操守 | 5分 | ||||||
招标效果 | 招标过程顺利,竞争充分,中标价合理,建设单位对结果满意。因代理工作失误导致流标或结果不理想,扣3-5分。 | 3分 | ||||||
职业操守与保密 | 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严格保密。有任何泄露信息、串通投标等不诚信行为,本项得0分,并视为重大违约。 | 2分 | ||||||
总分 | _____分 | 考核等级 | ☐优良(90-100)☐合格(70-89)☐基本合格(60-79) | |||||
考核单位(业务需求单位)意见: | 集团审计部意见: | |||||||
招标代理类评价说明: | ||||||||
1.权重调整:评价总分实行百分制,委托单位评价分值权重占比40%,集团审计部评价分值权重占比60%。委托单位可结合项目类型和阶段特点在总分100分不变的前提下微调权重。如业务需求单位根据可项目特殊性在总分100分不变的前提下微调权重。对技术复杂的项目,可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的权重;对工期紧张的项目,可提高“流程规范性与时效性”的权重; | ||||||||
2.证据说话:考核请业务需求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会议纪要、质疑答复函、招投标情况报告等书面材料评价打分。 | ||||||||
附件1 | ||||||||
(工程监理类)成交供应商(¨月度/¨季度/¨竣工验收节点/¨年度)执业服务评价标准 | ||||||||
评价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序号 | 考核维度 | 考核指标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 | 业务需求单位评价得分 | 集团审计部评价得分 | 扣分原因 | |
1 | 质量控制 | 25分 | ||||||
质量行为监管 | 对施工方案、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试验检验等环节监管严格,手续齐全。发现监管缺失或验收流于形式,每项扣2-5分。 | 10分 | ||||||
过程监控与旁站 | 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施工实施有效旁站和巡视,记录详实。发现应旁站而未旁站,每次扣5分;记录不实,扣2分。 | 10分 | ||||||
质量问题的处理 | 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下发监理通知单督促整改,闭环管理。对质量问题隐瞒不报或处理不力,本项不得分。 | 5分 | ||||||
2 | 安全文明施工监管 | 20分 | ||||||
安全风险管控 |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识别清晰、监控措施到位。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指出和制止,每次扣5-10分。 | 10分 | ||||||
投文明施工监管 | 现场标牌、围挡、材料堆放、扬尘噪音控制等符合要求。现场混乱,监理未督促整改,扣3-5分。 | 5分 | ||||||
安全资料管理 | 安全监理日志、通知、例会纪要等资料齐全、完整。资料缺失或滞后,扣2-5分。 | 5分 | ||||||
3 | 进度控制 | 15分 | ||||||
进度计划审查、检查 | 对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年/月/周计划审查认真,能发现并提出问题。计划审查流于形式,扣2-4分。 | 5分 | ||||||
进度动态监控 | 及时检查实际进度,分析偏差原因,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进度滞后风险预警不及时,扣3-5分。 | 5分 | ||||||
组织协调 | 积极协调解决影响进度的内外部问题,有效组织工程例会。协调不力,扣2-5分。 | 5分 | ||||||
4 | 投资控制 | 10分 | ||||||
工程量审核 | 对已完工程量审核及时、准确,无多核、漏核。发现审核错误,每处扣2分。 | 5分 | ||||||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 | 对变更签证的合理性、费用审核严格,依据充分。签证把关不严,造成投资浪费,扣3-5分。 | 5分 | ||||||
5 | 合同与信息管理 | 10分 | ||||||
合同执行监督 | 熟悉合同条款,能依据合同处理工程暂停、索赔等事宜。处理不当,造成建设单位损失,扣3-5分。 | 5分 | ||||||
资料管理与归档 | 监理规划、细则、日志、月报、会议纪要等资料编写规范、分类清晰、报送及时。资料混乱、缺失或延误,扣2-5分。 | 5分 | ||||||
6 | 组织协调与职业素养 | 20分 | ||||||
团队配置与稳定性 | 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要求,人员稳定。未经同意更换总监,扣5分;人员配备不足,扣3分。 | 5分 | ||||||
沟通与响应 | 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沟通顺畅,响应及时,积极配合工作。沟通态度恶劣或响应迟缓,每次扣2-4分 | 5分 | ||||||
公正性与独立性 | 能独立、公正地开展监理工作,立场坚定。发现与施工方有不正当利益往来,本项得0分,并视为重大违约。 | 5分 | ||||||
工作主动性 | 能主动发现问题、预见风险,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工作被动、推诿扯皮,扣3-5分。 | 5分 | ||||||
(¨月度/¨季度)总分 | _____分 | 考核等级 | ☐优良(90-100)☐合格(70-89) | |||||
(¨竣工验收后/¨年度)总分 | _____分 | 考核等级 | ☐优良(90-100)☐合格(70-89) | |||||
考核单位(业务需求单位)意见: | 集团审计部意见: | |||||||
工程监理类评价说明(续下页): | ||||||||
1.权重调整:评价总分实行百分制,委托单位评价分值权重占比40%,集团审计部评价分值权重占比60%。可结合项目类型和阶段特点在总分100分不变的前提下微调权重。在主体施工阶段,可适当提高“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权重;在收尾阶段,可适当提高“进度控制”和“组织协调”权重。 | ||||||||
2.证据说话:考核请业务需求单位项目负责人基于日常的《监理工作检查记录》、监理通知单回复情况、会议纪要、现场照片等客观证据评价打分 | ||||||||
3.动态考核:建议采用“月度/季度检查+项目竣工验收后节点或年度总评”的方式,将过程考核与最终考核相结合,及时反馈和纠偏。 | ||||||||
附件2-1
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类供应商采购方案
业务需求部门 | 日期 | ||
需求项目 |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 ||
需求内容 | 造价咨询(¨预算编制¨预/结算审核¨跟踪审计) ¨招标代理¨工程监理 | ||
采购金额 | 服务费用:约万元。(附项目前期决策审批、费用控制价审核表等相关资料) | ||
采购方式 | ¨顺序轮候¨直接选定(£附书面签批)¨二次竞价 | ||
经办人意见 | |||
部门负责人 意见 | |||
初审意见 | |||
集团审计部 意见 | |||
部门分管领导 意见 | |||
集团审计部 分管领导意见 | |||
备注:本表仅适用于集团公司服务类供应商采购。
附件2-2
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类供应商采购方案
业务需求单位 | 日期 | ||
需求项目 |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 ||
需求内容 | 造价咨询(¨预算编制¨预/结算审核¨跟踪审计) ¨招标代理¨工程监理 | ||
采购金额 | 服务费用:约万元。(附项目前期决策审批、费用控制价审核表等相关资料) | ||
采购方式 | ¨顺序轮候¨直接选定(£附书面签批)¨二次竞价 | ||
经办人意见 | |||
部门负责人 意见 | |||
分管副总意见 | |||
公司负责人 意见 | |||
初审意见 | |||
集团审计部 意见 | |||
子公司分管 领导意见 | |||
集团审计部 分管领导意见 | |||
备注:本表仅适用于子公司服务类供应商采购。
附件3
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类供应商取费标准
序号 | 服务类别 | 参考收费依据 | 取费比例(参照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付费水平) | 备注 |
1 | 工程造价咨询 |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 | 预算编制: 按文件标准不超过40%计算服务费; 如计费不达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 | |
预算审核、财政评审、结算审核: 按文件标准不超过25%计算服务费;如计费不达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 | ||||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 ||||
2 | 招标代理 |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 | 按文件标准不超过45%计算服务费。(含招标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 计费下浮后不满2500元的按2500元收取。 | |
3 | 工程监理 |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 按文件标准不超过45%计算服务费;重大项目或特殊情况不超过70%。 如计费下浮后不达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 | 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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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37100
电话:0715-868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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