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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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xia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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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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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政办发〔2017〕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盛文军 区 长
副组长: 郑奇明 常务副区长
王 宇 副区长
成 员:陈 辉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振中 区农办主任
陈清淦 区发改局局长
洪声耀 区财政局局长
田海湖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浩业 区水利局局长
王 勇 区农业局局长
孙金海 区审计局局长
王 平 区统计局局长
刘伍寿 区林业局局长
徐建华 区扶贫办主任、区移民局局长
梁世宏 区农机局局长
镇 斌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
李志军 咸安供电公司总经理
胡贤艳 区国土局总工程师
雷 玲 汀泗桥镇镇长
陈 伟 向阳湖镇镇长
张文彬 官埠桥镇镇长
刘志广 双溪桥镇镇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办,王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振中、陈清淦、洪声耀、王勇、张浩业、胡贤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项目建设组、资金管理组,相关人员从区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等部门抽调。
(一)综合组
组 长:陈振中
副组长:成 凡
成 员:汪明亮 黄彦涵
负责区高标办日常工作,按照区高标田建设协调小组的安排,加强与省、市高标办的联络工作,推进全区高标田建设任务落实,起草有关文件,组织相关会议,撰写汇报材料,整理档案资料。
(二)项目建设组
组 长:龚长永
副组长:梁明国 吴达明 樊茂军 钱立亮 何 涛
成 员:张 毅 刘 俭 王时秋 陈 伟 刘 锋
负责完善《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编制《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实施方案(2017-2020)》,组织区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向上争取高标田建设项目资金,并按照区高标田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负责高标田项目实施有关的规划设计、项目招标、施工监督、环境协调、项目变更、项目验收、上图入库、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资金管理组
组 长:陈振中
副组长:龚长永 陈 晖
成 员:李 兵 张永红
按照《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统筹相关部门设立区高田项目资金池,建立专账,按照区高标办审批程序做好高标田建设费用审核、报帐、支付和结算,配合各级财务检查。
二、咸安区斧头湖保护与管理工作专班
组 长:郑奇明 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洪声耀 区财政局局长
葛文斌 区水产局局长
肖继斌 区水利局正科级干部
成 员:陈晓斌 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
唐木香 官埠桥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杨百寅 向阳湖镇副镇长
黄年武 向阳湖奶牛场副场长
熊群华 区水产局渔政局局长
吴少敏 区环保局监测站支部书记
李 兵 区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区水利局正科级干部肖继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农财股股长李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斧头湖治理相关工作的组织等。
三、咸安区青年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协调指挥部
指 挥 长:陈 伟 副区长
副指挥长:宋任东 浮山办事处党委书记
龙 栋 浮山办事处主任
成 员:章小明 区经发集团副总经理
陈雪飞 浮山办事处党委副书记
阮彦文 浮山办事处正科级干部
陈劲松 浮山办事处正科级干部
罗启海 沿河村党支部书记
梅兴树 沿河村村委会副主任
指挥部负责依法依规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面上房屋及附属物等进行征收。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陈雪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摸底调查、控违(抢建、抢装)、未登记建筑认定公示申报、拟订补偿方案并公示和征求意见、风险评估、按条例规定选定评估公司等日常工作,中介服务公司由区政府进行统一采购。专班抽调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按照省级下达的棚户区改造户数和房屋主体面积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全面负责规划红线范围内地面上房屋及附属物等征收的实施工作。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